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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6月14日星期三

做人真難!

星期一一邊修整 Momoko,一邊看著《火舞黃沙》的大結局,心中慨嘆:無論那一個年代,做女人真難!

在劇中的那個年代,女人是男人的附屬品,命運的主人不是自己,凡事只能唯「命」是從。

今天,做女人的,也有不少苦:

  1. 入得廚房:你沒看錯,這年代雖可以吃外賣或上館子解決三餐,但別人一聽你是「無飯主婦」時,臉上總露出不屑的樣子。
    當然,未婚時你可以扮嬌媚地對愛你的人說:「我是不懂得的啦!難道你就不愛我?」然後皇恩浩蕩地弄點小吃給男友,哄哄他歡喜。
    還有,少許針黹也要懂,難道你真的想掉了一顆鈕扣便把衣服掉了嗎?
  2. 出得廳堂:一個女人,甘心留在家中做黃臉婆、不施脂粉、蓬頭垢面者不計。作女子的,也不一定要塗脂抹粉,但最基本,也要清潔乾淨。否則,丈夫也好,男友也好,總會有一天,會取笑你是「黃臉婆」、「嗚wet」(他不一定不愛你)。
    月兒說得好,不是為悅己者打扮,而是為「己悅者」打扮。「己悅者」是誰?「我」是也。
    這定律,未婚已婚合用,做了婆婆也合用。因為,打扮得好,是禮貌,也是為對自己好點。
  3. 在人際間取得平衡:也可以說,是在婆媳間、姑嫂間、妯娌間取得平衡。你要知道,嫁不是嫁給一個人,乃是嫁給丈夫的整個家族,而你也要應付將要嫁進你丈夫家的另一支龐大家族(如嫂嫂家)。表面是適合已婚人士,但想真一層,婚前不奠基,婚後要處理的功夫將會很多。識做嘛!
    在工作上懂得討好上司,與同事相處也會「埋堆」,沒理由在與伴侶的親人不懂用這套吧!搓麻將要「鬆將」,行街買東西偶付小小錢,買點好吃的東西哄哄他們……
    A的弟弟的眾女友,明眼人一看便知是「Wet 妹」,但每一個都能把伯母、世伯、姐姐、A等人哄得眉開眼笑。醒目!萬一二人間發生什麼事時,總會有一些人因「利」而站在她那邊說話。「掂」!
  4. 不說是非:說是非是女人的天性,要她們不說,除非是天掉下來或太陽從西邊升起。但說話時要小心,不要濫用「言論自由」,因為隔牆有耳。你不會知道,對話的內容會否漏到對方的耳中。
    況且,媽媽曾教我們:「我怎樣也不會多說你嫲嫲是非,因為她與你爸爸始終有血緣關係,是母子。」對的,怎樣也不能說伴侶的親人是非。
    A排隊等候巴士時,對朋友B說,最怕吃男友媽媽燒的菜。哈!怎知排在二人前面的,恰巧是男友的鄰居,A當然不認得這位鄰居,但話則照樣傳到伯母耳中。嘿!自此伯母對她「另眼相看」,不停燒很多「美味」的菜色給她品嚐。
  5. 不可以亂發脾氣:在父母丈夫男友面前發脾氣,可以。撒嬌呢?可以。但絕對不能對他們以外的人做這事,要知道,除了他們以外,沒人會縱你。
    A的嫂嫂在婆家一有不歡喜的事,便會當著眾人面向丈夫撒嬌,要丈夫替她說話。換句話來說,即要全世界——包括婆婆——也要遷就她。嘿!她最後會得勝,但也不見得光彩,因為婆婆已經不喜歡她,長遠計,賠本的是她。婆婆在親戚間說一句:「你們看她多厲害,把我的兒子……」也就夠受了。
  6. 忍氣吞聲:有些事,明明看不過眼,但事不關己,千萬別勞心、上心、勞力。丈夫 / 男友家的事由他們自己處理,加意見的會死得很快!即不要為伴侶家人出主意。
    A的嫂嫂有一次責怪她不應遲到,A當然生氣得大吵大鬧,因為家人視她遲到為平常事。自此,二人間有了芥蒂。
    又如伯母問A應否為兒子買一台抽濕機,A說好,並加了點自己的意見,認為甲牌子比伯母所選的乙牌子好。結果,伯母認為她太多事,竟敢「貶低」她的選擇。最後,不買抽濕機也算了,但言語上的單打,她也受了一段日子!
  7. 要懂得分莊閒:即是說,要清楚知道自己的位置。不要做僭越自己身份的事。
    A常自出自入男友的房間,連他家中的大門鎖匙也有。結果,伯母說:「有些外人總愛在我家自出自入,真不知所謂!」
  8. 好女兩頭瞞:千萬不要將伴侶對親人的評語對他們說、或是將親人對伴侶的評語對他說,其他關係亦然。這樣做,吃虧的只會是自己,因為這行動是把自己推向一個禍心的位置,傻得要命!
  9. 做好橋樑:作為伴侶和父母間的橋樑,閒時要多點為雙方說點好話,扮演好橋樑的角色,或扮作對方做點假情假意的噓寒問暖。你要知道,雙方之所以能認識,是因為你。假如你的好話說得好,伴侶在父母 / 父母在伴侶的心目中,也會變得美善起來。
    A的男友在母親面前曾說女友是野蠻一族,凡事也要逞強、要威,結果,伯母以後認定她每個行為都是野蠻的了。
  10. 要大方:即不能小氣。尤其是伴侶為家人買東西(小至一件家電、大至房子),你也要保持微笑和大方。因為,他對自己家人好是天經地義的,不要以為他這樣做就會對你有所虧蝕。
    男友為媽媽買的房子給了首期,A立即與他吵起來,認為他做錯事。結果,男友覺得她管著他的錢財,並不愛他的家人。
  11. 做女不問爺田地:雖說男女平等,但做女的仍是不能問爺田地,否則會被視為「謀父母身家」。將來,也會被嫂嫂、弟婦取笑譏諷。就算真的嫁不去,也要爭氣,不要成為這些「女人」口中的負擔,因為她們會把丈夫的家財 / 承繼權看成為自己的,你一天在這家,一天也會成為他們的「眼中釘」,雖然他們明知你是老爺婆婆的掌上明珠。
  12. 有經濟能力:這點不談,請參考我之前的 Post 《經濟獨立》。
  13. 教子有方:這太長遠了,暫不談。

這些,可說不單是做女人的要注意,有部份例子,是身為男子的,若要自己「好做人」,也要注意。所以說,做人真難!

(以上例子全是朋友的寫照。當然,也有我的例子暗藏於中啦!)

1 則留言:

素雯 說...

曉眉:我自問也不是一個稱職的女人、太太和女朋友,那有資格出書?然而有機會賺這些錢,這也是好的啊!
這些不過是從朋友、個人經歷、道聽途說得出來的嘮叨而已。
希望你喜歡!